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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小白需要了解的10条投标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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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电议 服务范围大中小企业 交付方式电子版或纸质版 服务地区全国 是否有售后服务 产品类型标书,投标文件 服务对象各行业投标企业 服务模式一对一服务 适用范围各行业服务类\采购类\工程类 格式PDF+WORD 服务人员大中小企业 保密情况签保密协议或者合同 服务优势一对一标案工程师直接沟通
一、什么样的项目活动开展招投标


根据《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三条规定:“在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的项目;


(三)使用组织或者外国、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


法律或者对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特殊例外情况:根据《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的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的,属于招标投标法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二、部门为什么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主要目的有四点:


(一)是净化市场环境,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建筑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是防止,维护国家和的形象;


(三)是节省建设投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保证项目质量,减少不良事故的发生。


三、监管部门有哪些


根据《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四、招标投标活动中法定程序在时间的规定


经过招投标管理部门和交易的法定程序和时间规定如下表所示:


法定程序经办部门时间规定发包初步方案招标办发包前自行招标备案招标办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或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提交。


招标办在收到后5日内办结招标公告交易发布3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备案招标办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评标抽取与通知招标办(交易)开标当日(或开标前半日内)开标、评标招标办(交易)投标截止同一时间(招标文件发出20日之后中标结果公示交易中标通知发出前。


在交易公示2个工作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招标办定标后15日内,招标办收到后5日内办结合同备案招标办中标通知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7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五、对投标人有哪些要求


根据《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六、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审查哪些内容


资格预审通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投标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资质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书、取费标准证书等,同时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是否处于被暂停参加投标的处罚期限内等;


(2)投标人投标能力的审查,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概况,投标人的经验和信誉,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投标人的人员配备能力,完成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及技术能力;


(3)其它国家或地方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是否具备。


七、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一般要把握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审查应把握好几个内容:


(一)是法律的符合性审查,主要看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是运作程序、时间规定、报价方法、评标办法和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是审查实际的可操作性,审查招标文件的是否与招标项目的实际相吻合,是否易于操作;


(三)是招标文件用语是否明确,是否存有岐义。


八、投标保证金可以什么形式,以多少为限


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过投标总价的2%,不得过50万元。


九、规避招标的行为主要有哪些,如何防范


规避招标的行为主要有几类:


(一)是将一个较大项目化整为零,使之规模标准;


(二)是隐瞒项目实际情况,强调项目的特殊性,把应强制性招标的项目纳入到非强制性招标的范围;


(三)是故意拖长合同的执行期,并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而很难确定合同总金额,先签一个小数额的合同,执行完毕再续签若干次,既满足了采购需求,又达到规避招标的目标等。


防范措施很多,根本的办法有两种:


(一)是严格项目审查,把握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制止违法行为,防止以上情况的发生;


(二)是严肃查处规避问题,按照省专项治理提出的“三个一律”的原则办理,以正纲常、以儆效尤。


十、什么是转包,什么是违法分包


所谓转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倒手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中标项目的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违法分包主要有: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给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他人完成的;施工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他人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的。


区分转包与违法分包主要是中标人是否直接参加了承包项目的施工与管理,参加了并存在上述行为的属于违法分包,没有参加的属于转包。